各律师律师所,各位律师:
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加强涉外法治人才培养的战略部署,不断夯实粤港澳大湾区建设发展基础,东莞市法学会涉外法治研究会拟组建东莞市涉外法治专家库,旨在发挥涉外实务部门和涉外律师人才的专业优势,服务保障我市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对外开放。现征集有意向加入东莞市涉外法治专家库的律师,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原则
按照“公开、平等、择优”的原则,采取个人自荐、单位推荐相结合的方式。
二、专业领域
(一)国际经济合作。包括国际经济对话,国际组织谈判,双边或多边经贸协定,政府投资协定谈判等;
(二)国际贸易。包括WTO争端解决,反垄断,反倾销、反补贴及保障措施,国际货物买卖,跨境电商,海关事务、出口管制等;
(三)跨境投资。包括境外绿地投资,跨境股权并购,跨境资产交易,境外设立法人或分支机构,反商业贿赂、反腐败,企业合规体系建设等;
(四)金融与资本市场。包括跨境贷款,境外发债,国际融资,互联网金融,境外上市,涉外基金、信托等;
(五)能源与基础设施。包括境外基础设施投资与建设,国际能源勘探与开发等;
(六)海商海事物流。包括船舶,航运,海损,海洋养殖,海事特别程序等;
(七)跨国犯罪与追逃追赃。包括跨国毒品、洗钱、腐败、恐怖主义等犯罪,追逃追赃,国际刑事司法协助等;
(八)涉外知识产权及信息安全。包括涉外专利、商标、著作权、商业秘密保护,涉外知识产权交易,跨境数据流通,国际网络信息安全,涉外知识产权争议等;
(九)国际争议解决。包括涉外民商事调解、诉讼、仲裁及相关执行等;
(十)国际公法。包括领土、海洋法、航空航天、极地、环境法、条约法、外交关系及其他。
请按照上述分类填写附件专业领域。
三、专家人选及条件
(一)人选
包括在高校院所从事涉外法治研究和教育的专家,机关事业单位涉外职能机构相关专业人员、涉外审判人员和检察人员、涉外律师、涉外仲裁员和涉外公证员,以及“走出去”企业法务人员和外企法务人员等。
(二)基本条件
1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,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、拥护我国社会主义法治,遵守宪法和法律,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;
2.具有丰富的涉外法治实务经验或理论水平;
3.关心法治东莞建设,能够积极、认真负责地参与涉外法治建设工作,积极为法治服务保障东莞高水平对外开放作贡献;
4.在相关行业或领域有较高的研究水平、较强的代表性和一定影响力。
(三)附加条件
除基本条件外,涉外律师同时应当具备以下条件:
1.近5年(2021年1月20日至今)未因执业行为受过行政处罚和行业处分;
2.东莞市执业律师(含公司律师、公职律师、兼职律师);
3.执业6年以上(2020年1月20日前执业)或者在党政部门、司法机构、仲裁机构、高校院所、企业等单位从事法律工作、在境外律师事务所执业与在国内律师执业时间累计6年以上(其中在国内律师执业满2年);
4.已选入司法部、全国律协涉外律师人才库和广东省涉外律师领军人才库、涉外律师先锋人才库、涉外律师新锐人才库的,具备在境外学术机构、仲裁机构、法律专业机构、律师事务所任职或者执业经历的,优先考虑。
四、申报方式
请各律师事务所组织本所符合条件的律师积极申报,并于2026年1月28日(星期三)前将《东莞市涉外法治专家库人选推荐表》(附件1)的WORD版、律师事务所加盖意见的PDF版,以及《东莞市涉外法治专家库申报汇总表》(附件2)发送至我会秘书处业务发展部邮箱:ywb@dgla.org.cn。我会将根据市法学会函件要求择优推荐,最终入选名单以市法学会通知为准。
秘书处联系人:刘雅文,联系电话:28826383,E-MAIL:ywb@dgla.org.cn。。
附件:1.东莞市涉外法治专家库人选推荐表
2.东莞市涉外法治专家库申报汇总表
东莞市律师协会
2026年1月27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