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律师事务所、各位律师:
在2026年“3.15”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来临之际,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关于扩大内需、增强消费对经济发展基础性作用的决策部署,塑造我市律师良好公益形象,省律师协会、市消费者委员会、市律师协会拟围绕2026年消费维权年主题“提升消费品质”联合开展公益普法活动。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积极报名参与省律师协会、市消费者委员会、市律师协会联合举办的“3·15”消费类专题公益普法活动
活动举行时间分2026年3月13日(星期五)和3月15日(星期日)两个批次举行,在全市十六个镇街设置普法宣传点,具体安排如下:
(一)活动时间、地点
1.活动时间:2026年3月13日(星期五)上午9:30-11:30;活动地点:石龙镇金沙湾购物广场、洪梅万和购物广场。
2.活动时间:2026年3月13日(星期五)下午4:00-5:30;活动地点:东坑喜悦里广场。
3.活动时间:2026年3月15日(星期日)上午9:00-12:00;活动地点:东城街道黄旗山城市公园前广场、万江街道上甲体育公园、南城街道旺南奥特莱斯A号门外广场、石碣镇合信嘉荣广场、高埗镇振兴城购物中心、道滘镇兴隆街(Hello佳佳美旁)、沙田镇庄士小广场、厚街镇家具大道东1号米乐城广场、寮步镇西溪古村、黄江镇天虹广场。
4.活动时间:2026年3月15日(星期日)下午2:00-5:30;活动地点:虎门镇君乐汇购物商场负一楼中庭、大朗镇新世纪长盛广场、松山湖悠兰里商圈。
(二)报名方式
我市有意向参加本次“3·15”消费类专题公益普法活动的律师,请于3月11日(星期三)前通过粤省事小程序的“i志愿”报名,报名方式如下:
1.已注册成为“东莞市律师行业青年志愿者服务队”成员的律师,可在“i志愿”中选择“2026年3.15公益普法活动”报名参加;
2.如从未注册过“志愿者信息”的律师,需先注册成为东莞市律师行业青年志愿者服务队志愿者,再报名参加,注册流程如下:
手机打开“微信APP”,搜索小程序“粤省事”——首页选择“志愿服务”——填写个人信息——在“归属组织/团体”栏处选择“东莞市律师行业青年志愿者服务队”——选择“加入该组织”——由我会秘书处统一审核通过后,再报名参加“2026年3.15公益普法活动”。
我会将根据律师报名情况,统筹安排至各公益普法小组,届时请留意后续通知。
二、积极组织开展或参与消费类公益普法和法治实践活动
3月15日前后,请各律师事务所和全市广大律师结合实际组织围绕2026年消费维权年主题“提升消费品质”开展相关公益普法和法治实践活动,并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,推动形成律师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集群效应和浓厚氛围。
有关活动信息、总结材料(包括文字、图片、视频、公众号推送等),请于3月17日前报送至我会秘书处指定邮箱:xzb@dgla.org.cn。
联系人:王莹(公益与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委员会秘书长),联系电话:13798869830;古晓晴(秘书处),联系电话:22459905,E-MAIL:xzb@dgla.org.cn。
东莞市律师协会
2026年3月6日